稳速网络[ www.765.com.cn]备案指导说明

备案方法:我公司为各地主机用户免费代办网站ICP备案,办理流程如下:

、如果您还未进行ICP备案,请您登录本站备案通道:会员专区-->网站空间管理-->备案-->填写备案信息采集表,我司将免费为您到信息产业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若您自行到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办理备案,具体流程点这里[自行备案方法],自行备案的用户同时须到我司备案通道填写备案信息并录入备案许可证号。

  如您在办理ICP备案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备案专员QQ:63103,或拨打0755-26499456

二、如果您已备案成功,请您登录到会员专区-->网站空间管理-->备案-->填写备案信息及备案许可证号。提交成功后,如果信息审核无误,您的网站将不会被关闭。但如您的网站因未提交备案信息而被暂停,请提交备案信息后联系我们,我司在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内开通。

网站已经成功备案的用户须知:
已经通过备案的用户须按信息产业部规定做好以下工作,否则备案将被视为无效:

(1). 请将备案证书文件 bazs.cert 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该文件必须可通过下列地址
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 Internet 域名。
(注:备案证书文件是系统用来检测网站是否办理备案的标识,无法打开。)
(2). 将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如当地通信管理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通信管理局要求为准。
(3). 网站首页显示的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必须带有超链,超链目标指向 www.miibeian.gov.cn
(4). 您仍需要到我司备案通道提交备案信息以及登记您的备案号。
注:网站在用的所有域名必须全部提交并通过备案,如想要增加使用新的域名,也必须先把域名修改补充到在已备案的网站域名列表中,否则网站也将会按未备案处理;如果您的网站不符合该要求已被关闭的,请在以上工作完成后,联系我们才能再为您开通网站。

一、 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下载(信息来源:信息产业部)
二、 ICP与IP备案管理系统常见问题总结(FAQ)(信息来源:信息产业部)
三、 是否备案查询(信息来源:信息产业部)
四、

代码查询:(包括单位分类代码查询、省、市、县代码查询、服务器放置地点查询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详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22条)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公告:http://www.gdca.gov.cn/message/0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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